关于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关于切换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定于2022年6月下旬将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同时,相关业务处理系统暂时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机期间暂停服务的业务范围
(一)全市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二)全市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变动、个人缴费基数申报、缴费核定单打印等公共服务。
停机期间,全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下服务渠道,以及全国人社服务平台、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政务服务App等网上举报渠道暂停服务。
二、系统停机和恢复时间
(1)停机时间
2022年6月19日18时,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关闭。
(2)恢复时间
2022年7月6日8: 30,系统恢复运行,相关业务正常办理。
第三,温馨提示
(一)2022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失业保险金中提前发放。停机期间未及时结算的待遇业务,待系统恢复后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二)暂停营业期间,全市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受理申请材料和接受咨询业务,恢复后优先系统办理。因停机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如在7月底前申请,可视为按期正常办理。
(三)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本通知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相关业务,避免排队。
请原谅在系统切换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原12333)或致电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咨询服务。
这是给你的信息。
沈阳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