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合同
甲方(雇主):××××
乙方(承包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甲方酒店装饰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XXX酒店
1.2项目地点:××××
1.3工程内容:酒店客房拆除、酒店大堂、客房、餐厅、前外墙、广告牌(详见“施工图”,施工图由甲方加盟的酒店管理公司提供,装修预算项目由酒店施工队提供,供参考)。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同意乙方采用承包人工、材料、设备的全承包方式。
(1)乙方装修装饰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证施工中用于装修装饰的所有材料均按照××××酒店统一规格的要求采购,确保符合酒店的材料标准。乙方采购用于甲级装修的材料符合加盟酒店品牌采购和施工的要求。
(2)乙方提供所有装修材料、设施设备,甲方仅负责采购酒店所需的生活用品(牙刷、拖鞋、洗发水等生活用品)。
1.5工期为×××天,开工日期为×××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1.6合同价格:本合同工程造价固定,每间房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酒店约有126间客房,按实际房间结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
装修改造图纸由甲方提供,如有变更,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将通知乙方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3.1任命××××为甲方现场代表,签署所有文件并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3.2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支付;
3.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邻居及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关系;
3.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和监督,协调和管理公司与乙方的关系,在乙方施工完成后,报甲方验收。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4.1任命××××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和解决一切由乙方负责的事宜。
4.2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消防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4.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指令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室内家具、陈设在原处,保证室内上下水管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洁;
4.6在工程竣工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保护现场的所有设施和成品。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5.1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以下条款的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首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即××元。
第二次付款: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即××元。
第三次付款:当工程进度达到8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即×××元。
第四次付款:项目经甲方验收,甲方剩余款项为¥元
第五: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三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5.2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向甲方开具普通发票..
第六条接受
6.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报告后三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七天甲方未能提前验收或使用,视为合格,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6.2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第七条工期延误处理
7.1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1)无法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
(3)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未按约定协调好物业等相邻方关系,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工程量变更和设计变更;
(6)不可抗力。
7.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1)因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
(2)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施工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的,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因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复,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工期为×××天。如乙方提前完成工程,甲方将提前一天奖励乙方×××元;如逾期完工,乙方应按每逾期一天赔偿甲方。
8.2若甲方未能付款,每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工程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8.3如果未经甲方认可的装修材料直接用于酒店装修施工,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该部分工程。如乙方不返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支付装修部分的工程款。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酒店所在地人民医院提讼。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10.1根据本协议的要求,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资料,如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文件往来等,应以邮件、电话语音、短信或微信等方式按本协议规定的地址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邮寄送达的,邮寄至快递公司三天视为送达;通过电话语音方式送达的,视为通过电话连线方式送达;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视为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10.2本协议各方陈述的地址、电话、微信、电子邮件为有效的送达地址或送达渠道。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地址、电话等信息,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原服务地址或服务通道视为服务。
第十一条补充规定
1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并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分包。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