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苏宁金融研究院(ID: SIF-2015)原创,由苏宁金融研究院黄研究员、实习生桂豆豆撰写。
“万事有备,必立,不备,必废。”
古人在《礼记》中强调了提前规划的重要性。很多看似遥远的事,没有预先规划,往往不会有好结果。
养老金,就这样。
当“人口问题”、“老龄化”等词汇不断登上热搜榜时,“养老规划”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当人们想要进行“养老规划”时,却发现对于“余生”这种东西,选择的余地很小。除了过度市场化的商业养老保险,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养老规划”显得遥远而艰难。
失衡的“养老三支柱”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人口占7%以上)的过程是缓慢而平稳的。比如法国用了115年,瑞典用了85年,但是中国特殊的人口政策,使得中国只用了30年左右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1.9%。如果以国内60岁退休年龄为统计标准,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17.9%。一般预测,到203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5%左右。
如此庞大的老年人数量背后,是巨大的养老需求和市场。
然而,在国内庞大养老需求的另一面,却是“三足鼎立”(政府基本养老保障、企业养老保障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障)的失衡状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第一支柱股票资产约5.8万亿元,占比超过70%;第二支柱的存量资产约2万亿,约占30%;第三支柱刚刚起步,占比很少。到目前为止,我国第一支柱的替代率不到50%(即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与退休前的工资收入之比),政府面临着收入放缓、支出加速、部分地区资金枯竭的挑战。
挑战的另一面是机遇。从国际经验看,金融和科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养老金融也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型、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的必由之路。也正因为如此,作为养老市场的基石,养老金融正在成为各大金融机构争夺市场的“新蓝海”。
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60年代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就根据本国国情出台了一系列刺激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个性化的养老金融产业发展体系。
目前,我国已推出基础养老金入市,职业年金也逐步发展起来。第三支柱IRA(个人退休账户)试点即将推广至全国,养老金融发展正步入快车道。
虽然中外国情不同,但构建完善的养老体系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国外发达国家相对完善的养老金融体系可以为当前中国养老金融的发展提供一些经验。
美国:资本市场发展与养老金融相辅相成
麦肯锡从“养老金结构比例”和“金融市场成熟度”两个维度对各国养老金制度进行评估,将发达国家养老金市场分为国民福利型、自由市场型和巨头主导型三种形态。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养老金制度的成熟,将逐步走向其中的一种形式。
以美国养老金金融体系为例,它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由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计划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的退休保障;
二是企业养老金计划,如著名的401K计划(美国1978年国内税收法第401条K项的规定,以及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由企业出资;
第三,个人储蓄和商业养老保险等。,由联邦政府提供税收优惠,个人自愿缴费,如个人自己管理的个人退休账户(IRA)。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美国已经形成了自由市场的养老金制度。即以第二、第三支柱为绝对主导的商业化模式。这一养老体系的构建完全依赖于养老金融的快速发展,具体来说:
首先,第二支柱中著名的401K计划成为养老金融发展的法律基础。在这一计划下,企业将为每位员工开设一个独立的个人账户,员工每月缴费不得超过个人工资的25%。同时,企业会按照一定的比例为员工缴纳相应的资金。401K主要投资股票型基金,范围由企业选择,个人选择具体投资产品,风险自担。401K计划具有投资主动性、投资灵活性、转账和贷款申请方便等特点。
其次,成熟的资本市场造就了基金管理公司的主导地位。无论是企业养老的401K,还是个人养老的IRA,个人在养老产品的选择上都有很大的自。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下,基金型资产管理公司凭借更丰富的产品组合、更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以及美国长期牛市带来的高投资回报率,成功超越银行和保险公司,成为美国第二和第三大支柱养老金市场领导者。以IRA计划为例,从投资产品的市场份额来看,资产管理产品的占比在过去40年中大幅提升。截至2017年,已占IRA计划总资产的63%。
在前两者的基调下,税收优惠计划也极大地促进了第二、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美国政府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推出递延税优惠政策,不断提高减免限额;同时引入“自动加入”条款,提高账户的“可携带性”,允许多个账户(第一、第二、第三支柱账户)之间自由转移资金。到目前为止,美国第二支柱年金和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资产已经达到养老资产总额的90%。由于养老金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待遇,养老金金融得到了很大发展。
最后,开发典型的养老金融产品。除了成熟的养老金制度框架,美国还形成了多种养老金金融服务和产品。
首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即满足被保险人的照顾和经济补偿的保险。在政府财税激励政策的支持下,目前约占美国寿险市场的30%。
二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这是世界上最成熟、最具代表性的“以房养老”模式。老年人抵押自己的产权,由相应的金融机构综合评估借款人的年龄、预期寿命、房屋现值、未来升值贬值情况,按月或按年向借款人支付现金,直至借款人死亡。
第三个是TDF,也被称为生命周期基金。其典型特征是基金的风险资产配置比例随着目标日的临近而自动降低,目标日通常设定为投资者的预期退休日。这样,投资者只需选择一款最接近退休日期的生命周期基金产品,就可以实现“投资养老”的目标。
巨额养老金成为华尔街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也是全球最发达金融市场的重要支撑。一个重要的证据是,美国的养老金资产总额和私人养老金资产超过了美国国内股票的总市值。
可以说,发展养老金融已经成为美国打通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最重要渠道,也成为打通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渠道。
日本:巨头主导,全民养老。
日本的养老金融市场是“巨头主导”,一、二、三支柱相对均衡。与美国自由市场的养老金制度不同,日本的资本市场和资产管理行业不发达,个人消费者对不同养老金和投资产品的了解程度也较低,追求品牌信任,从而形成了保险和银行巨头主导的相对集中的市场结构。
日本的养老保障体系也是由三大支柱组成,即政府公共养老金、企业补充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制度。其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全民养老金”原则。
例如,日本的第一个支柱公共养老金制度是独特的“双层”养老保险制度。其中,第一层是覆盖全体公民的国民年金制度(即“基础年金”)。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建立了覆盖全体国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法律规定所有年龄范围内的日本居民都要参加;第二层是面向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短期工的福利年金,面向公务员、民办学校教职工、农林渔业集团员工的互助年金。第三层是在前两层基础上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即个人养老保险。通过这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实现了全体日本国民投保的制度安排。
日本在“全民养老金”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经验,推陈出新,实现多支柱立体化。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还研究了美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但与美国不同的是,在这种制度下,美国是商业保险产品,日本是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在强制保险的形式下,40岁以上的公民按年龄差别费率支付保险费。这一制度采取“税收+保险”的形式,既稳定了财力,又将保险作为国家护理支出的成本来源,分散和转移了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
此外,通过全民普及教育,遗嘱信托、反抵押等创新金融产品也为老年人积累养老资金提供了多种渠道。例如,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通过政府领导下的自治、厚生劳动省、基础设施、交通和旅游省以及私人机构的实施三种模式相互补充,以确保老年人金融产品的供应。
总的来说,日本的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三足鼎立的平衡和立体,各项制度相辅相成,实现了有限资源的共享和利用。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是弥补公共年金的重要支撑。以信托产品为例,对于企业产品,有企业年金确定给付、福利年金基金、确定给付年金等。个人产品方面,有国民年金基金、个人年金信托、财产形成年金信托等产品。
中国:养老金融,服务夕阳人群的朝阳产业。
欧美的养老金融市场发展较早。日本、韩国等国家在向发达国家迈进的过程中,大多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养老金融的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养老体系中,政府为主的退休养老计划第一支柱占比较高,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发展缓慢,总覆盖率不超过30%。行业趋向“全民福利”,零售资产管理行业尚未成熟。保险公司是商业养老金市场的核心参与者。
然而,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国家养老”的模式不可持续。近年来,政府还不断出台政策,促进第二和第三支柱的发展。
尤其是2018年5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正式拉开了第三支柱的大幕。随后,个税改革将税基从工资扩大到综合所得,明确了教育、养老等定向税收优惠的支持方向,为过去分散在理财、房产投资的资金转向养老投资提供了政策助力。
针对我国养老金融市场存在的国民养老体系不完善、三大支柱失衡、养老产品匮乏、社会资本参与度低等问题,我国可以合理借鉴发达国家养老金融的经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顶层设计是养老金制度的基础。“人人老有所养”是构建养老保障体系的必由之路,但制度建设的不完善阻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因此打造一个开放的、动态的、阶段性的长期规划势在必行。比如,借鉴日本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充分满足养老保障的各种需求,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当然,更重要的是在税收优惠和补贴支持方面完善相应的政策,比如借鉴美国的IRA制度,鼓励个人通过税收延期支付制度购买个人养老保险。
二是创新发展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养老金融产品种类较为单一。虽然创新发展类似于以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为代表的“以房养老”模式,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产品评价不佳。其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各种生命周期基金等组合产品也受到国情、市场化投资产品等原因的限制,难以发展壮大。养老金融产品创新要结合当前国情、资本市场、居民资产配置结构等特点,充分考虑客户的不同需求和体验,发挥机构在风险保障和投资管理方面的优势,满足客户对一站式养老金融服务的需求。
第三,拓宽养老产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发达国家有完善的养老体系,更容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中国社会资本参与度低。除了政府的市场引导,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要创新适应养老产业特点的信贷政策和贷款受理主体。比如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试行特殊展期和还款方式。当然,除了依靠银行信贷,资本市场也应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随着资本市场的扩大和成熟,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上市融资。
显然,“二三支柱”商业养老的快速发展是中国养老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和潜力所在。同时,除了用制度和管理的手段促进政府和市场的结合,更需要开展全民老年理财教育。
在中国“老龄化”和“少子化”双重趋势的叠加下,老年抚养系数已经从2000年的9.9(平均9.9个劳动者供养一个老人)下降到2020年的5.8。三明治一代准备好了吗?
参考资料:
1.麦肯锡《赢得中国养老金融市场白皮书》
2.刘·。日本养老金金融发展的启示[N]。《金融时报》,2016-09-05(012)。
3.卢·彭飞。发展养老金融的国际实践与启示[J].西南财经,2019(08):80-88。
4.吴喜阳,黄灿云。国际养老金融发展的经验与启示[J].福建财经,2016(05):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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