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7月31日,深圳坪山第二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用户最高可获得2.5万元购车补贴!
一、加盟店
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授权汽车经销商门店。
二、适用对象
(1)在参与门店购买新能源汽车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购车者。
(2)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能源汽车(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3)所购车辆必须为新车,并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的要求。
(四)营运车辆和特种车辆不在本次活动范围内。
第三,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购车用户可根据发票金额(含税价格)申请不同金额的补贴: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以下(不含)的,补贴5000元/套;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1万元/套;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补贴1.5万元/套;
第四档: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含)-40万元(不含),补贴2万元/套;
第五档:购车发票金额4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2.5万元/套。
本次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由总预算控制,补贴将根据消费者个人发票上的日期发放。活动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含)至2023年7月31日,先到先得,送完即止。平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实时通知参与的汽车销售机构最终剩余补贴名额。如果资金用完,平山区工信局(商务局)会发布公告,关闭活动。
四。申请材料
(1)平山区2023年新能源汽车促进消费补贴申请;
(2)汽车销售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承诺书(承诺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双面复印件(车主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持有效护照的外国人需提供护照的公证翻译件并签字,汽车销售代理公司核对原件);
(4)提供新购车辆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同等文件)、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辆行驶证(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销售合同的卖方与发票的卖方必须一致;
(五)申请人委托汽车销售机构代为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的委托书原件;
(六)申请人和汽车销售机构提供《补贴申请承诺书》;
(七)审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中展示销售合同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时间均在本次活动有效期内,即2023年6月16日(含)至2023年7月31日(含),其余材料提交时间不晚于2023年9月15日(含)。
申请人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动词 (verb的缩写)施药方法
汽车销售机构将代表申请人按上述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纸质材料采用A4纸,并提供电子版。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汽车销售机构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不及物动词应用进程
(1)初始额度锁定:购车补贴申请人在活动期间向购车所在地汽车销售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进价以发票金额为准(含税价格);名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销售合同为准,优先顺序为发票、行驶证、销售合同。
(二)材料接收:汽车销售机构对申请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整理后转送平山区工信局(商务局)汇总审批。
(3)材料审核:经审核需要补充材料的,通知补贴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充;逾期不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不符合条件不退回材料的;如果审核不通过,个人购车者将失去补贴资格,不能再次提交申请。经评审符合条件者进入公示程序。
(4)公示: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将通过评审的申请补贴个人名单在坪山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平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核实。
(五)提交资助材料:公示无异议的,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交车主资助材料(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个人收款确认函,资助材料一式两份,由购车补贴申请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汽车销售机构公章)。对公示有异议的,视情况另行处理。
(六)补贴:汽车补贴申请人信息无误的,由平山区工信局(商务局)将资金拨付到补贴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上。
七、注意事项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车所有人、新车销售发票、新车行驶证和接受购车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如果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就拿不到补贴。
(二)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三)汽车补贴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领或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汽车销售机构应当签署企业承诺书,对购车补贴申请人相关企业提交的全套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保证提交的材料符合活动相关规则,并承担相关责任。
(四)汽车销售机构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以虚假方式领取补贴,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这项购车补贴业务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六)本补助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申报,一经发现中介机构申报,将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七)补贴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汽车补贴。该措施的实施不会影响省市及其他区消费补贴政策的获取。
(八)申请过程中的其他问题可致电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机构咨询。
(九)本应用指南由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
本次补贴仅针对2023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含)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不含法人单位购车)。根据单辆车购买新车的发票金额(含税价格)分阶段给予补贴,由授权车商门店统一申报。
南都记者陈兴华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