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四川彭州13岁女孩康某玉利用暑假在彭州文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补课。8月6日上午,因未完成作业,教练蓝聪兵通知其父亲与培训机构沟通,并劝康某宇停止补课,退还剩余学费。回到家里,康某玉的父母对她进行学习教育,康某玉于下午3点半左右从自己的宿舍楼跳下自杀。
针对此事,8月10日0时40分,彭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发布调查结果通报称:经查,兰从兵在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违反了《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2017年修订版)》第二章第七条中“禁止参加校外机构或者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和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规定。学校变相体罚学生违反了第二章第五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禁止对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歧视,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彭州市纪委驻教育局、教育局纪检组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该教师所在的培训机构彭州市文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擅自从事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被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责令停业,依法查处。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正与涉事各方积极开展善后工作。(北青报见习记者戴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