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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2018年2月22日,河北唐山男子小江被家人催婚。小江30岁了,确实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只是他之前一直在北京打拼,在北京工作的人都只忙自己的事业,导致小江从来没有腾出时间去思考自己的终身大事。

【案例摘要】

2018年2月22日,河北唐山男子小江被家人催婚。小江30岁了,确实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只是他之前一直在北京打拼,在北京工作的人都只忙自己的事业,导致小江从来没有腾出时间去思考自己的终身大事。

因为一直北漂不是一个选项,毕竟北京的房价不是任何人通过努力就能买得起的,所以要时刻考虑以后能住的地方。于是,小姜决定放弃北方的生活,回到唐山老家发展。因为离家近,父母催他结婚,让他意识到是时候提上日程了。

其实在前几年,小江并没有完全考虑这件事。过年回家,小江和大多数农村男孩一样,难逃相亲的命运。只是现在大家结婚的刚性要求是有车有房。当时一心在北京打拼的小江有了更便宜的车,但还是买不起房。

所以之前家里介绍的相亲对象都被小姜给毁了。这次爸妈又催了,小姜一时半会找不到相亲对象。听说现在的婚介机构都挺靠谱的,于是小江在唐山随机找了一家婚介机构,登记了自己的信息,希望该机构能给自己找几个合适的姑娘。

婚介所的老板接过小江的登记资料,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笑着让小江回去等他的消息。只是他的笑容让小江觉得有些猥琐和毛骨悚然。回家后,小姜想着老板应该很快就能帮他找到相亲对象了,趁着空,他立刻收拾了一下自己。

果然,没几天,老板就联系了小江。小江赶到婚介所,看到沙发上除了老板,还坐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小江猜测,不出所料,这个女生就是她的相亲对象。他盯着女孩看了几眼,发现自己很喜欢她的长相。

她的皮肤洁白如雪,身材高挑修长,头发乌黑亮丽。她穿着黑色长裙和高跟鞋,看起来时尚优雅。姜看上去陷入了沉思。那一刻,他甚至想到了孩子的名字。“江!你在干什么?”婚介所老板的声音将小姜拉回了现实。

小姜对刚才看着那个女生发呆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婚介所的老板没发现他的尴尬,就和沙发上的姑娘一起夸起了小江。小江走到另一个沙发,婚介所的老板示意他坐下,然后把女孩介绍给小江。

婚介所的老板说,女孩的名字叫刘王,是她的侄女。侄女已经到了要找对象结婚的年纪了,但是虽然手里握着很多单身男人的资源,但是因为要求高,条件符合她的标准,所以对自己的长相并不满意。如果长相符合标准,条件被她拒绝。

当然,也有刘王看中的条件和长相,但对方并不看中刘洋。婚介所老板讲故事的时候,不小心笑了起来,但是看到侄女盯着他看之后,老姨夫立刻收敛了很多,聊起了生意。他说小江的条件和长相都还不错。他有心修复两人,接下来就看他们的感受了。

说完,婚介老板起身离开,留下两个人聊天。虽然经历过几次相亲,但小姜自从高中离开校园后就没有谈过恋爱,所以对漂亮的女生还是比较紧张和害羞。刘王见他无话可说,于是主动找了个话题提起了节奏。小姜很诚恳地回答了女生的问题。

聊了一会儿,两人聊得不错,小姜渐渐放下了。因为当时正好有热映电影上映,两人因为觉得择日不如撞日,就决定当天出去约会。他们和婚介所的老板打了招呼,就出去了。在商场里,虽然没有牵手,但是他们的手势让人觉得是情侣。

两人在咖啡厅里无拘无束地聊着,仿佛久别重逢。然后,他享受美味的食物。刘王钦佩小江多年来独自在北京努力工作的行为,并称赞了很长时间。让小姜觉得很尴尬。终于,两人迎来了他们期待已久的大片。

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多了。这个时候说还早,离休息的时间还远着呢。在网恋攻略中,小江明确提出,第一次和女生出去玩,要早点送女生回家,以显示自己的绅士风度。小江主动提出送女孩回家。

刘王一脸惊愕,说道:“现在?”,姜不确定地回了一个“是”,语气有些颤抖。刘王说时间还早,让小姜带她去兜风。于是小姜开车带着刘王四处转悠,最后停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偏僻角落,因为这里的自然景观很美。

那是春节,附近的一些村庄偶尔会燃放一些烟花。在烟火和美景的氛围中,两人牵着手。小江想了很久,鼓足勇气吻了刘王,刘王很配合。很快,他将小江拉回车辆后座,很自然地坐在小江的腿上,然后解开了他的衣服。

小江见女生这么主动,他怎么可能退缩,开始撕扯女生的衣服,在车上和她发生关系。一番亲热后,小姜把刘王送回了婚介所。当晚回到家的小姜正在思考今天发生的事情,正开心地洗澡,这时有人敲门。

小江打开门,看到是婚介所的老板,一脸疑惑。婚介所老板毫不客气地说,他听侄女说,小江对她进行了犯,要求小江支付5万元和解费。小姜先是一脸不可思议,要求与刘王对质,但被婚介所老板拒绝了。小江知道自己遇到了仙人跳。首先,他拒绝了。

后来考虑到报警,小姜不得不做了各种供述来提供证据。这种事情不清楚。还不如破财消灾,于是他和老板协商,最终以两万元的价格了结此事。原来,他已经这样结束了。没想到第二天公安机关就来找你,把他带走了。

因为女方提供了小姜的DNA在她身上和衣服里,而且有小姜转给婚介所老板的记录,最后还和他讨价还价了2万不报警的记录。但他的车上没有行车记录仪,无法提供当时女子发生性关系时是自愿的证据,发生性关系的地点也没有目击者,最终被警方判定为。

【以案释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小姜原本描述女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不应该犯罪,但由于向其要钱时没有及时报警证明自己的清白,主动与他人协商交钱,并告知他人不要报警做录音。

所以出示的证据包括DNA,赔偿聊天记录,赔偿金额。单从证据来看,小姜确实犯了罪。最终,法院判处小江有期徒刑三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小江的描述属实,那么刘王一行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小江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录音取证后报警,而不是选择私下和解。但如果小江的描述不真实,他确实有问题,那么法院对他的判决就是合理公正的。

没有人能真实还原案发现场,所以在遇到案件时,合理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描述的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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