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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市教育局

↑大连普兰店区某中学发出的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按截图。 红星新闻记者|罗实习生|华怡君

↑大连普兰店区某中学发出的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按截图。

红星新闻记者|罗实习生|华怡君

编辑|关李编辑|郭庄

近期,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全国多地发出献血呼吁,多个城市还组织流动献血点和献血车进入街道社区。然而,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这些号召献血的活动中,一些单位将无偿献血与评先评优挂钩,引发公众关注。

据知情网友爆料,在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某中学,学校下发了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在学校评优、评先、评先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献血者”。在该网友曝光的相关截图中,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在发给教研组长的通知截图中,除了献血范围、人群范围、献血时间、地点外,还特别标注了“相关要求”,即在学校评优、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献血者。然而,在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布的《关于大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的通告》中,记者并没有看到对献血者的任何额外补偿。

↑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布的无偿献血通知截图。

消息曝光后,立即引发网友热议。一位匿名教师坦言,献血是一种自愿行为,政府部门可以对无偿献血的志愿者和积极分子进行表彰,但不适合将此作为考核教师的指标。“如果一个教师在教学各方面都很优秀,但因为身体条件不适合献血,那么他在岗位评价、评优评先中是否不能胜任?”也有网友表示,如果老师雇人为自己献血,奖励制度如何验证?

对此,普兰店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由于当地血库严重不足,加上普兰店“自采自供”的献血政策,教育局向学校发出献血通知是事实,但网传的奖励机制由学校自行决定,教育局只是提倡。

普兰店区涉事中学负责人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网上新闻提到的“优先”只是学校职务评优、评优、评先同等条件下的参考。学校发布这一消息,意在鼓励和关爱自愿献血的教师,以此呼吁教师参与献血,“年龄大的老师不用献血”的说法并不属实。“在受到多方质疑后,学校表示发布这个消息考虑不周。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在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提高岗位,高度认识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动员本部门、本单位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这项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对于通知中“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单位献血人数不少于在岗人数的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的要求,上述中学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学校尚未达到这一要求,但仍会坚持教师自愿献血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鼓励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第7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和高等院校学生率先献血,树立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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