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中国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为贯彻落实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知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基层、深入人心 青海省司法厅与青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推出“中国百年党史百年回顾”专栏,供您参考。 百年党史和精神谱系,让我们以史为鉴,以史为鉴,以史为信,以史为尊,以史为行,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过渡期总路线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国自成立以来就确定的目标。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一阶段的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必须发展到第二阶段,即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那么,怎样才能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呢?建国之初,党和国家领导人有过深刻的思考和酝酿。
1953年,同志对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阐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2月,批准并转发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这标志着总路线的最终形成。 中国制定并组织实施过渡时期总路线,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比较顺利地在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奠定了基础。
选定的前几期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于4月26日至29日在京举行
◆青海省政府常务会召开学法专题讲座,信长星主持。
◆微动漫|爱国请为国保密。
◆百年党史No.40建国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
◆【齐参与】专题学习有有奖竞猜和415有奖竞猜。
资料来源:青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方立江
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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