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17时,潍坊市峡山实验中学一建筑工地发生坍塌,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60万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如下:
霞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副站长林涛因涉嫌失职被立案侦查,经司法机关处理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给予峡山规划局局长、质监站站长赵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峡山质监站监督员、、包撤职处分;给予霞山区住建局局长郭振清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霞山区管委会副调研员赵、霞山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霞山区党工委书记诫勉谈话;给予峡山教育管理中心科员方喜宝警告处分;给予市质监站副站长孙学光记过处分,给予市质监站站长王全波警告处分;给予市住建局局长侯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市住建局副局长崔华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住建局局长李广东诫勉谈话处分;责成霞山区住建局向霞山区管委会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霞山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分别向潍坊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隶属于昌乐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实验中学建设项目的自然人段雪梅、施工队队长张转元、工程承包人王永强、工程承包人石发、周延东、张广现、薛喜来,潍坊天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王宗群、监事长魏军猛、昌乐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鲁世华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事故主要责任单位长乐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70万元,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宝军罚款4万元;对潍坊天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给予规定的经济处罚上限,并提交监理资质发证机关依法处理;项目建设单位潍坊怡园置业有限公司2015年信用信息得分将按规定上限扣分,本年度信用登记直接列为C级,其违法行为将向国土、规划、工商、税务、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予以警告。
潍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