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1 16:57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朱通讯员阮佳博
在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钱长龙当选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院长。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依法选举张斌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并提请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
列表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
阮陈范金维图赵耀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改革的要求,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内部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督司法)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改革的要求,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法制(司法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阮建明
法制(司法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
法制(司法监督)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叶、阮小江、夏奎刚、祁红、
社会建设委员会:金维图
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赵耀灿
社会建设委员会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阮建江、宋惠清、周、宣文君、姜
根据大会通过的表决方式,以下10个项目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城乡交通秩序整治工程、消防安全环境整治工程、幼儿园扩建工程、城市社区中心建设、“四好乡村路”(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医疗社区建设、上元闸水厂迁建工程、优质就业工程、绿道(步道)建设、骑行曹娥江二期工程、农村客厅建设。
上述经表决决定的民生项目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施情况于2019年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书面印发区人大下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