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夏高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崇政干〔202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工业园(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夏同志为崇左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农同志的崇左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张天同志为崇左市农业与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在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崇左市城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左江金土投资有限公司的专职外部董事职务;
免去赵振浩的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总农艺师职务;
任命黄益华同志为崇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主任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海清同志为崇左市糖业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农万中同志崇左市糖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梁同志任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免去周远明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罗发军同志任崇左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景岚同志(女)的崇左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黄天佑同志任崇左市中医壮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乃强同志任崇左市退役军人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炳光的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崇左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崇左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黄东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崇政干〔202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工业园(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黄同志为崇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莹同志(女)为崇左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免去其崇左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何志阳的崇左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任命秦永同志为崇左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崇左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任命张洁敏同志为崇左市人民医院院长,免去其崇左市退役军人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吴晓求同志的崇左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叶莉的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钟(女)同志的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职务;
免去梁崇左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提前退休。
崇左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珍萍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崇政干〔202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工业园(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黄振平同志(女,崇左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服务时间从2021年8月试用期开始计算;
岑齐飞同志(崇左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满后正式任职,任期从2021年7月试用期开始计算;
潘萌同志(崇左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服务时间从2021年7月试用期开始计算;
张洁敏同志(崇左市退役军人医院院长)试用期满后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1年7月试用期开始计算;
农世贤同志(崇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服务时间从2021年8月试用期开始计算;
农英同志(崇左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后正式聘任,服务时间从2021年8月试用期开始计算;
刘军同志(崇左市政府债务研究评估中心主任)试用期满后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试用期开始计算。
崇左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