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两地执行合作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合作十项制度》(以下简称十项制度),以更大程度发挥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实现两地优势互补, 汇聚参与和支持成渝地区协同开放的强大合力,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十大体系”具体包括:协同实施的组织模式体系、实施协同平台的管理体系、辖区两级跨域协同实施体系、辖区两级跨域协同创新工作法体系、协同实施协调体系、共享协同实施信息体系、协同专题信息工作体系、宣传协同体系、研究协同实施体系和协同人才交流实施体系。
据介绍,近年来,两地法院围绕异地寻人寻事、联合惩戒等方面,不断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在机制建设、平台搭建、协同执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2020年5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司法合作框架协议》。两地法院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司法调研、信息共享等方面通力合作。通过互访、召开座谈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促进司法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2023年3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3家法院共同签署了《跨域执行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并运行了十项执行合作机制,搭建了两地执行事务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的新平台,将两地法院执行合作推向了新阶段。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发布了两地法院“执行协作案例”,涉及两地执行羁押协作、协同交付侦查、执行委托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