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迎来新一轮反腐。
近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医保局等九大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已有150多名医院书记、院长被各地纪委监委通报,主要涉及在药品采购、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问题。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了近一年来相关监管部门公开披露的十余起医疗领域行贿案例。从这些案件来看,基本都集中在药品的购销环节,行贿手段比较隐秘,比如通过咨询费、借款等方式行贿。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医药行业集中采购已成常态,医疗机构的话语权逐渐被削弱。集中采购推广的目的是挤出虚高的药价,减少药企在医院和医生身上“攻关”的行为,从而用黄金“隔断”销售。但目前也存在个别医院集中采购后仍要拿回扣的现象。
以咨询费、贷款等方式行贿。
2019年,随着国家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完善,药品供应商空在“集中采购”后药品利润下降,给何先伟15%回扣后,药品供应商利润很少。何某某一直想和何先伟商量降低返点比例,但每次见面,何先伟都不说话,收钱后马上离开,前后不到十秒钟。
这是今年2月6日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的一起医疗领域秘密利益输送案件。上述案件的主角是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医院原院长何先伟。
据介绍,2014年6月,担任院长半年多的何先伟主动联系省某医药公司董事长何某某,收取药品回扣。此后,他亦步亦趋,将收受回扣的手伸向了另外两家药企。这起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大,持续时间长,涉及药品和医疗器械两大领域,涉及全国10余家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是大兴安岭地区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一起医疗领域腐败案件。经查,何先伟在担任该院院长期间,私自决定药商,收受药品回扣308万余元。
一直以来,医疗设备的购销和使用都是滋生腐败的“重灾区”。第一财经记者梳理的十余起医疗贿赂案件,基本都发生在医疗设备的购销环节,很多都涉及给医院科室或医生回扣。
如“廉洁四川”微信官方账号披露的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原主任李在担任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副主任、主任期间,个人收受经销商现金回扣共计41.62万元,安排科室医生或本人代科室收受经销商现金回扣516.67万元,其中李本人收受143.27万元。
一些制药公司采取更加微妙和复杂的措施,为他们的贿赂披上“合法的外衣”。比如有的企业以赞助科研经费、学术会议费、贷款等名义进行非法利益输送。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广州大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广东某原医院工作人员支付“咨询费”3.5万元作为好处费,构成商业贿赂。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广州大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其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288万余元(医院销售收入扣除已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后的利润),并处以罚款。
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22日公布的普洱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杨某军涉嫌受贿案,涉及医疗器械经销商胡以“借用”销售直线加速器的方式向杨某军行贿,受贿金额达1600余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起受贿案的背后,医疗器械经销商陈某泰格销售给普洱市人民医院的直线加速器进口价格为1500万元,但医院的采购价格为3520万元,远高于同期市场价格。也就是说,行贿也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
2022年11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中也披露了合肥贝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据介绍,2020年5月,合肥贝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某县人民医院耳鼻喉科签订协议,将其经营的矫正耳模进入该县人民医院进行推广销售。销售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在此期间,合肥贝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县医院销售用于矫正的耳模共计178个,合肥贝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白某某向县医院支付现金3.5万元用于耳鼻喉科研究。目前,县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生收受当事人赞助费的行为已移交医院纪检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置。合肥贝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也被罚款30万元。
药品购销中的贿赂行为屡禁不止。
7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医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会议指出,针对医药领域产、供、销、用、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宽严相济,深入开展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医药行业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于一身。
7月28日,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在全国集中整治医疗领域腐败问题。
此轮医疗反腐给a股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本周以来,部分医药股持续下跌。据上海证券报8月2日报道,在最新的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北京证券交易所给出了四个重点关注点,包括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异常发起人相关业务是否真实合理、异常资金交易是否通过资金流核查得到有效消除、相关外部证据是否充分获取等。
从目前来看,药品购销中的贿赂行为仍是此次反腐的重点方向之一。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5月11日联合发布的《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指出,在整治医药产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问题中,重点是在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 各级各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关联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行“带钱销售”,给医疗机构员工各种形式的回扣。 且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不执行集中采购结果、为中选产品进入医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采购等。
多年来,监管层一直在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行贿行为,但似乎仍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