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简介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学校是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权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现有的旗山、坪山两个校区秉承“大医精诚,止于至善”的校训,浓郁的文化、优良的学风、优美的环境,是中医学子的理想校园。人才培养质量突出,拥有9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4个国家特色专业。中医、中药学、护理、临床医学先后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康复理疗、康复职业治疗通过国际教育标准认证。师资力量雄厚,有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医大师、名老中医、黄绮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等。实习基地完善,有4个直属医院,11个非直属医院,100多个教学和毕业实习基地。学科实力雄厚,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0个,中药学、中西医结合2个学科入选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主体学科。ESI临床医学学科保持全球前1%。科研成果丰硕,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科普)等国家、省、市奖励。
学校代码
10393
办学类型
公立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名称和学位证书类型
福建中医药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定向县级医院培养计划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学校网站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街道秋阳路1号,350122;
坪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伍肆路282号,邮编:350003。
外语要求
考生外语不限,但英语是教学的基础外语。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被建议谨慎申请。福建考生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高考语文成绩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5+3”一体化)、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听力。
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任意一种颜色的电线、钥匙、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该专业:除与轻度色觉异常和色觉异常ⅱ类同列的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和卫生服务与管理。
录取规则
1 .本着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
3.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工作。如遇重大特殊事项,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4.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移位。
5.进入档案的考生以档案和专业志愿的分数为依据。学校认定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可的相关加分政策。
专业志愿以“专业清”的模式录取,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序列。一、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专业未完成,从未录取的考生在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以此类推,直至专业计划完成。
分数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高分考生,录取规则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果分数还是一样,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时,如遇专业调剂,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缺填专业;其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高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高校专业组内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6.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专业设置
中医(100501K)、针灸推拿(100502K)、中医骨伤科(100513TK)、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药学(100701)、药物制剂(100702)、中药(100801)、制药工程(0811)。医学影像技术(101003)、康复治疗(101005)、听力语言康复(101008T)、康复物理治疗(101009T)、康复职业治疗(101010T)、护理(101101H)、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410T)、公
省级和专业计划
1.统筹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制省级专业计划。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
2.我校被列入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42所优秀博士(中医药)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列入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中医学专业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3.中医专业(“5+3”一体化):培养过程将分阶段进行专门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转入研究生培养阶段。
4.定向县级医院培训计划的相关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和退款方式
根据闽中药函[2023]67号、闽中药函[2021]68号、闽发价函[2019]32号、闽价费[2015]288号等文件规定,,该校普通本科各专业学费如下:(单位:元/学年)
以上学费标准已经上级批准。如上级部门收费标准有变化,按上级部门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其中,中医专业(“5+3”一体化)学费在本科阶段为每学年6760元(批准收费标准:钟敏韩毅[2021]68号),研究生阶段按当年上级批准的标准执行;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第三年在省合作高校就读的,学费按当年省合作高校学费标准缴纳。
退款方式:按费[2005]43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基金制度
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社会救助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每年从本科生缴纳的学费总额中拿出20%用于学生资助。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优秀学生。获奖者为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分配计划进行考核。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获奖者为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发的分配方案进行考核。
3.校长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与科研创新的学生,每年奖励不超过10人,每人奖金3万元。
4.学年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奖金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和200元;闽台合作项目一般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500元。
5.学生竞赛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创新、创业、学科技能等各类竞赛的学生,最高奖金5万元。
(2)国家助学贷款
贫困家庭学生每年可申请最高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3)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经济特别困难学生45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2800元/年(每10个月发放一次)。
(四)减免学费。
学费减免额度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档,闽台合作分为6000元、4000元、2000元三档。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学费全免(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五)勤工俭学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勤工俭学获得生活补贴。
(6)临时困难津贴
1.突发困难补助: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补助,最高金额10000元;
2.返乡路费补助:每学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元/人(占班级规模的20%)。
(7)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于已经入学的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8)社会援助
学校目前设有华侨李先生奖学金、桂云奖学金、黄先生奖学金、福建关心下一代产业奖学金等奖学金,由热心校友和企业设立,奖励优秀学生,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9)医疗保险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补贴涉及具体金额的,如有变动,以上级部门或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录取结果通知书
1.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学校都会发录取通知书通知。
2.按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公布录取结果。
新生注册的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会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资格。
2.学生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也未向学校提交书面延期注册申请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入院期间的监督措施和陈述
在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监察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和招生工作人员的职责;设立招生举报热线,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
联系信息
咨询电话:
(0591)22861003 22861250
(工作日8: 10-12: 00和14: 30-17: 00)
监督电话号码:
(0591)22861314
(工作日8: 10-12: 00和14: 30-17: 00)
网址:
https://z.fjtcm.edu.cn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fjtcmz
电子邮件:
zb@fjtcm.edu.cn
其他的
如因国家或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的调整需要变更章程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上公布变更内容。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举办任何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于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资料来源:福建中医药大学
编辑:黄
审核:王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