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就业
关系到民生,关系到经济发展,关系到国家未来。
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优惠政策很多。
人社部门近日发出提醒。
毕业
城镇就业创业购房补贴申报期
只剩一个月了!
城市大学毕业生
留镇学费补助实施期和申报期
只剩一个月了!
如何申报?在哪里可以做?
快来跟边肖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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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
根据通知,2023年住房补贴申报时间由7月调整至8月。符合条件的人才所在企业须在8月份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在8月份完成补贴申报。
在补贴政策实施期内已取得不动产首次登记证书,但未办理纳税,且在实施期内未完成房屋交付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持购房合同到辖区人社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申报购房补贴提示。
房屋契税补贴
通知要求,已购商品住房在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内取得商品住房初始登记证书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登记纳税并申请补贴。因2023年12月30日、12月31日不是工作日,财政补贴申请受理窗口将于2023年12月29日(含当日)停止办理相关契税补贴申请和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
保单期内未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政策执行期内未竣工交付房屋的,应于2023年12月29日前(含当日)持以下材料到财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补贴,不予补发:
1.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契税补贴资格证书。
地点:镇江市人才办一站式服务窗口(江苏省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运河路100号宝塔山路口);
2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地点: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区学府路119-1号莞城路8号工人大厦);
3.镇江市毕业生就业创业契税补贴确认通知。
地点: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东路33号);
4.身份证原件;
5.原始购买合同。
程序和要求见《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契税补贴实施细则》(镇人才办〔2018〕38号)。
镇江市城镇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办法
根据《关于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镇办发〔2018〕59号)和《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留镇创业奖励实施细则》,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留镇创业学费补贴执行至2023年8月31日。为做好留镇毕业生学费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申报补贴。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你拿到这些补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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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