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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信息管理 卫生信息管理好找工作吗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确保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确保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专业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0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02基本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负责的原则。

组织及其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的维护以及网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其他专业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网上直报和审核,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和分析辖区内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04报告的范围和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不完全等同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应急预案》的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和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1。鼠疫:发现一个或多个鼠疫病例。2.霍乱:发现一个或多个霍乱病例。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一例或多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一例或多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5.炭疽:发生一起或多起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起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道炭疽病例;或者一个或多个职业性炭疽热病例。6.甲型/戊型肝炎: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型/戊型肝炎病例。7.伤寒(副伤寒):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伤寒(副伤寒)病例5例以上或死亡2例以上。8.细菌性、阿米巴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细菌性、阿米巴痢疾10例及以上,或死亡2例及以上。9.麻疹: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10.风疹: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2例及以上死亡。12.登革热:一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者发现第一例。13.流行性出血热:一周内同一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性出血热5例(高发区10例)以上,或死亡1例以上。14.钩端螺旋体病:一周内,同一自然村、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15.流行性乙型脑炎:一周内,同一乡镇、街道发生5例及以上流行性乙型脑炎病例,或1例及以上死亡。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区10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病例;或在近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病例;在恶性疟疾流行的地区,一个月内发现两例或两例以上恶性疟疾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区,有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2周内行政村发生10例及以上急性血吸虫病,或1周内同一感染部位连续发生5例及以上急性血吸虫病;在传播控制区内,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5例及以上急性血吸虫病,或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3例及以上急性血吸虫病;在传播阻断区或非疫区发现当地感染病人、病牛或感染钉螺。18.流感: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或5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19.流行性腮腺炎: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20.感染性腹泻(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除外):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或死亡1例及以上。21.猩红热: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22.水痘: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以上水痘病例。23.输血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艾滋病病毒: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疑似病例或艾滋病病毒感染。24.新发或复发性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近五年本县从未报告过的传染病或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2)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3.食物中毒发生在重要的地区或全国性活动期间,一次中毒五人及以上或一人以上死亡。

(3)职业中毒:10人以上急性职业中毒或1人以上死亡。

(4)其他中毒:除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外,发生3起以上急性中毒事件。

(5)环境因素事件:因环境因素变化导致3起及以上急性病例。

(6)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发生1起以上。

(7)传染性细菌和病毒物种的损失: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和脊髓灰质炎的损失发生。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药物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接种单位在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发生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者死亡。2.群体性预防用药反应:一次在一个预防用药点发生10例以上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或者一个或多个病例死亡。

(9)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10)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在一家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具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05报告内容

(1)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和地点、涉及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原因、采取的措施、事件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详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

(2)事件发生、发展和控制过程的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和控制过程的信息可分为初始报告、进展报告和结束报告。1.初报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能原因、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和通讯方式。2.过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变化、处置过程、事件的诊断、原因或可能因素、情况评估、控制措施等。同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初报进行了补充和修订。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每天报告一次。3.结案报告事件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总结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类似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建议。

06报告方法、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传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信息经指定专业机构审核后将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收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其真实性,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通过电话或传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经确认确实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根据不同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专业防控机构将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

07信息监控、分析和反馈

(A)分析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信息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要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系统,每天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测,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并根据需要随时做出专题分析报告。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应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析结果以定期简报或专题报告的形式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并及时反馈给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相同的专业机构。

08技术支持

国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为全国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提供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平台。信息系统覆盖、省、市(地)、县(市)、乡(镇、街道)。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辖区内网络密码的发放和管理。网络密码定期更改,不能泄露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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