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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2023年初中起点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澧县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

澧县2023年初中起点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澧县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澧县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常德市中考,且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澧县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6.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澧县教育局的安排。

二、培养类型

2023年澧县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类型包括:1.省级项目计划有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本科层次乡村小学男教师。2.市州项目计划有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专科层次乡村小学男教师。具体培养类型和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二)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由湖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市州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办法、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

向社会公布澧县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

(二)个人自愿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15日。在常德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澧县初中学校就读,而在常德市内其它县、市、区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澧县教育局420室报名,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15日上班期间,报名前先向现就读学校咨询好相关政策。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

2.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填报。

(1)培养类型为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只能选报1所培养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填报小学教育招生专业志愿。长沙师范学院填报科学教育招生专业志愿。湖南城市学院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2个专业之一的考生,可以选择另外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3个培养类型只能选报1所培养学校,这些培养学校有且仅有的1个培养专业小学教育,(具体见附件1)。

(三)毕业学校审核推荐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应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手写“该生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信息审核无误。”字样,具体经办人、工会、校长签名,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再将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上报澧县教育局。异地考生由监护人将上述资料呈报澧县教育局420室。

(四)教育局审核

澧县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

若考生同时被录取为澧县普高新生和公费师范生,请在录取高中报名截止前做出选择,选择就读高中则签订《放弃就读公费师范生承诺书》,选择就读公费师范生则签订《放弃就读高中承诺书》。

(五)常德市教育局审定报名考生名单

常德市教育局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定。将审定确认后的名单于7月22日前统一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同时并通知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六)招生成绩及体检名单确定办法

1.考生招生成绩为澧县中考招生成绩。

2.异地就读考生招生成绩由县教育局在市教育局提供原始成绩后折算成澧县招生成绩。

3.当出现考生招生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择优,若上述情况仍无法择优时,则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择优。

4.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1)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培养类型,由于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均≤3,此系列分学校、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2)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培养类型,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招生来源计划数>3,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七)体检

1.体检。澧县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2.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八)签订协议

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九)预录取

市教育局依据相关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

(十)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对市州教育(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培养学校将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经省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六、相关政策

(一)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23年,在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若考生招生成绩低于澧县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则该生不能享受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二)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六)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普通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七)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八)澧县教育局负责本县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本县学籍考生请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咨询相关事宜,异地就读考生咨询电话:0736—3221293。

附件:

1.澧县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类型和招生计划一览表

2.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澧县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注:①本表双面印制;②中考成绩中所列科目口径与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③“加分后的总成绩”栏中填写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后的中考成绩,其他考生不需填写;④“报考志愿”栏中,如要填报乡镇任教计划或民族乡计划志愿的,须根据相应的招生计划填写所定向的乡镇名称,并在相应的方格上划“√”;⑤无挂靠培养的,“挂靠学校录取意见”不需填写。

澧县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

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

培养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澧县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填报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初中教师的考生,具有常德市范围内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6.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中职、初中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澧县乡村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培养类型

2023年澧县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类型包括: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具体培养类型和招生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三、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市州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县教育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3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的考生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相关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录取考生情况,填写《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体)局,由市州教育(体)局分别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五)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省级优师专项)》(以下统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澧县教育局依据《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澧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5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澧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逐一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个人档案。

六、有关政策

1.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其他非军事院校计划(包括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种子科学与工程和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

2.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市州、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7.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区域范围内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8.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9.澧县教育局负责本县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培养费用和违约金。

附件

1.澧县2023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类型和招生计划一览表

2.澧县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类型和招生计划一览表

澧县教育局

2023年6月4日

(来源:澧县教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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