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劳动节的放假安排,原则上全市教育系统“五一”放假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4日。各学校(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师生员工“五一”假期,让师生员工放松心情,纾解压力。各学校要科学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适量布置与“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主题相关的家庭作业和社会实践活动。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在“五一”假期,严守疫情防控纪律,不得擅自离玉。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防控要求。确需离玉的,须提前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的县(市、区)。未经学校(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私自离玉造成疫情输入风险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返玉后要向学校(单位)、社区主动报备并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及相关健康管理要求。
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策”分批错峰要求,安排学生有序离校、返校。全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级于5月2日分批错峰返校,全市寄宿制学校学生于5月4日分批错峰返校。各学校(单位)要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对师生员工假期健康状况和行程的管理。要建立完善台账,精准掌握离校人员出行去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安排专人在5月4日(高三年级在5月2日)师生员工返校前,逐个核验师生员工的“两码一书”(即健康码、行程码、《流行病学史调查承诺书》)。无手机的中小学生,须提交共同生活人员的“两码”,并由共同生活人员签署《流行病学史调查承诺书》。对经核验发现“两码”异常以及承诺书情况不实的,一律暂停返校,待落实属地社区(村委)健康管控措施并获批准后才能返校。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立即就近就诊就医,并一律暂缓返校。
各学校在放假前专门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向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强化自身安全和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习惯。
各学校放假前要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晨会讲话、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聚焦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等安全防范重点,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安全监护责任。
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科学的教育观、成长观、人才观,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不盲目跟风报班,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各县(市、区)“双减”办要组织教育、市场监管、文广体旅、科技、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校外培训监管,严厉打击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或无证无照“黑机构”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杀、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监测等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各学校(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做好“五一”假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不放松、“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安全第一”理念不懈怠,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岗,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和应急机制正常运行,确保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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