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8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2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2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系统网址: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023年7月28日9:00—8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28日9:00—8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7月28日—8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28日9:00—8月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简介表备注栏,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有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与考核
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12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8月8日9:00至8月1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打印入口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各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岗位代码01-05岗位,采用笔试+专业能力考核形式。笔试、专业能力考核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详见简介表)确定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人选。并按照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50%合计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行面试人选。
5.岗位代码06-08岗位,如果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20:1,采用笔试+专业能力考核形式。具体要求同上(见第4点)。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小于20:1,直接进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6.专业能力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7.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8月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报名系统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中查询笔试成绩,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本《公告》由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简介表备注栏;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12-6522409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来源:苏州人才网;编辑:苏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