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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手册(山东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手册大绿本)

7月4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山东省2023年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本科计划)、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常规批本科计划)和春季高考本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注意事项》,提醒6月29日已填报提前批(普通类、艺

7月4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山东省2023年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本科计划)、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常规批本科计划)和春季高考本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注意事项》,提醒6月29日已填报提前批(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志愿的考生,如符合普通类特殊类型批、普通类常规批、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常规批和春季高考本科批志愿填报要求的,应在7月5日至7日认真填报相应批次志愿(此时提前批录取工作尚未结束,录取结果未知)。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在同一批次内不得兼报,考生只能从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中选择1类填报。根据录取工作进程,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和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和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

建议考生尽量早于志愿填报结束前2小时提交,避免因意外造成志愿填报无法完成。在填报志愿结束之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请考生一定要及时上网填报、提交志愿。

一、总原则

(一)按时填报志愿。

6月29日已填报提前批(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志愿的考生,如符合普通类特殊类型批、普通类常规批、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常规批和春季高考本科批志愿填报要求的,应在7月5日至7日认真填报相应批次志愿(此时提前批录取工作尚未结束,录取结果未知)。

(二)全方位了解志愿填报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前,一定要认真查阅《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以下简称《填报志愿指南》)中的各项内容和我院网站公布的《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鲁招考委办〔2023〕13号),并登录拟填报高校的网站认真查阅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有关报考要求及录取原则,以及部分专业对体检结论的要求。尤其是艺术类有关高校及专业报考条件有所不同,本科批统考专业、校考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填报前更要仔细阅读相关高校招生章程,结合自身条件确定是否报考。

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普通高校信息平台(https://wm.sdzk.cn/)查询本人的校考合格成绩。

注意个别高校专业招生计划的相关补充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热点查询”栏)查询。

(三)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要按照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填报志愿,只有符合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相应专业。

(四)不能兼报要求。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在同一批次内不得兼报,考生只能从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中选择1类填报。根据录取工作进程,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和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和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

(五)关注部分专业特殊要求。

部分高校部分专业对性别、总成绩、单科成绩、政治面貌(共青团员或党员)、语种、体检结论等有要求(如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请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和《填报志愿指南》,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填报,以免错报。

(六)合理安排填报时间。

建议考生尽量早于志愿填报结束前2小时提交,避免因意外造成志愿填报无法完成。在填报志愿结束之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请考生一定要及时上网填报、提交志愿。

二、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本科计划)

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本科计划)第1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至7日(每天9:00—18:00)。

(一)特殊类型批。

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520分)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两类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上述两类志愿。首先进行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录取,然后再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投档录取。

(二)常规批。

1.分数线要求。

443分及以上可填报普通类常规批本科计划。

2.志愿数量。

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

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3.非生源定向就业及边防军人子女有关要求。

非生源定向就业计划招收符合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边防军人子女,均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志愿及录取。非生源定向就业计划第1次志愿执行该校普通类专业最低投档线下4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且不低于一段线即443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第1次志愿投档时,报考重庆大学、湖南大学预科班的考生均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520分);其他院校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在普通类一段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三、艺术类本科批

2023年艺术类本科批分为本科批统考和校考。考生填报本科批志愿时,只能在统考或校考中选择一类,不能同时填报。

(一)填报时间。

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至7日(每天9:00—18:00)。

(二)志愿数量。

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每次只能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三)部分高校及专业要求。

1.音乐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准确对照招生高校音乐类专业对技能项目的要求,比如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要求考生的技能1或技能2须为钢琴。

2.部分高校及专业收费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慎重决定是否报考。

四、体育类常规批(本科计划)

(一)填报时间。

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至7日(每天9:00—18:00)。

(二)分数线要求。

综合成绩587分(含)以上且专业合格考生填报体育类常规批本科计划第1次志愿。

(三)志愿数量。

志愿填报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

五、春季高考本科批

(一)填报时间。

春季高考本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至7日(每天9:00—18:00)。

(二)志愿数量。

志愿填报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

(三)其他要求。

填报春季高考志愿时,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别须与考试时的专业类别一致。部分专业有体检要求,请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和《填报志愿指南》,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填报,以免错报。

六、其他提示

(一)考生须熟知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完成考生成绩的位次排序后,从位次最高的考生开始,每一个位次均依照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检索投档。投档系统从考生的第一个志愿开始,一旦检索到考生符合某所高校专业投档条件后,即被投档,后面的志愿立即全部失效。即使考生成绩符合后面所有志愿的投档条件,系统将不再检索其排序在后面的志愿,也就是说,每轮投档时,一个考生只能有一次投档机会。

考生被投档到某个高校专业后,若因体检受限等原因被退档,也没有机会再被投档到本轮次其他志愿。符合下一轮次条件的考生只能参与下次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二)注意《填报志愿指南》特殊符号。

《填报志愿指南》中专业代号用“0A、0B、0C、0D……”表示的,其中的“0”为阿拉伯数字“零”而不是英文字母,请考生填写专业代号时多加注意。

(三)少年班考生报考要求。

少年班考生不得填报任何普通高校志愿,也不得报考香港、澳门在内地招生高校。

(四)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录取和春季高考本科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19日17:00后;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22日17:00后。我院将以短信方式向已录取考生推送录取结果,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综合信息发布平台(https://cx.sdzk.cn/)、“爱山东”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已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填报、录取。

(五)安全保密有关要求。

考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号、考生号、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要泄露给他人,以防志愿被篡改。

(六)志愿查询。

考生需查询已填报志愿,可前往当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查询。

(七)学生资助有关事项。

1.学生资助政策指南及学生资助防骗指南网址:

学生资助政策指南链接:

https://sdxszz.sdei.edu.cn/List/15

学生资助防骗指南链接:

https://sdxszz.sdei.edu.cn/video/fangpian.htm

2.有关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请关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获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请拨打95593。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7月4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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