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规〔2021〕4号)要求,经各司法鉴定机构自查自评、设区的市司法局初评,省司法厅于近日组织开展了综合评估。现将2022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8月24日至9月1日)。
一、评估情况
全省共有101家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诚信等级评估,其中,一家机构超过一年未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暂不予评定等级;一家司法鉴定机构拟申请注销,未提供参评材料,不予评定等级。其余99家机构评估结果为:A级22家,B级64家,C级13家。
二、存在问题
(一)基础指标扣分原因。扣分的主要原因是未按照司规〔2021〕4号文件逐项提供印证材料或者提供的印证材料不齐全,该项不得分。
1.党的建设工作。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未成立党组织;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等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单位虽已成立党组织,但没有明确党建工作负责人;党的建设工作要求未落实;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络员参与机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健全。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业纪律和接受监督管理情况。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受到行业惩戒,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尚不构成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被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的;违反行业协会管理监督规定的;未反馈能力验证结果或存在雷同情形的。
3.履行内部管理职责。未建立鉴定人管理、投诉核查、错鉴纠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度不全或者是有制度未落实和执行的,有的机构是内部管理制度只有目录没有提供具体内容;不遵守协会制度的。
(二)加分指标失分原因。加分指标失分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公益活动项目单一。
2.司法鉴定案例没有被中国法律服务网采纳。
3.论文没有发表在正式期刊上。正式期刊是指列入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目录的期刊(不含电子出版物和盗用刊号期刊、盗版印刷刊物等)。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文论文,应提交中文译文。
4.能力验证结果没有达到满意。
5.加分项所涉司法鉴定人员已离岗或者是新进人员,或所涉项目不在2022年度范围内。
三、工作要求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司法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ahsfjd@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为提高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省司法厅将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银行保险监管部门收集了解相关司法鉴定机构执业信息,并根据工作掌握前往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查阅相关台账、档案、公示事项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等。如果出现影响诚信等级的重大事项的,省司法厅将重新组织评估,确定诚信等级。
3.未在公示期内对结果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除重新评估情形外,公示的诚信等级即为2022年度评估等级,由省司法厅公布评估结果。
附件:安徽省2022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登记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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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海燕
校对: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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