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速览
1.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1250人公告
2.辛集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河北金融学院2023年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4.邢台市襄都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5.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6.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人员公告
7.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8.迁安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3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查看→1250名!河北“三支一扶”要报名啦
辛集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266名,其中教育类201名、医学类22名、综合类43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辛集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要求报考者为辛集市户籍的,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辛集市常住户籍,报考者可视为具有辛集市户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要求确定。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辛集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含20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服务期满辛集市户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2023年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辛集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户籍所在地为辛集市的退役士兵。
5.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需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9.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7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7月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规定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5日,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辛集市融媒体中心、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辛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
1.报名网址、报名与交费时间:登录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点击政府公告栏中“辛集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通过手机搜索“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7月7日9:00至7月13日17:30
交费时间:7月7日9:00至7月14日17:3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是报考“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应聘人员,更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按照省人社厅“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和“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为给考生在后期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此次报名时采集考生的社会保障卡信息。已申领社保卡的,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社保卡信息,在报名期间来不及办理社保卡的可以暂时不填。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6:00前,考生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辛集市市府街1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3.核定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人员不限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及时通知已报名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7:30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专业科目》
10:10—12:1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辛集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专业科目》考试限时90分钟,分教育、医学、综合三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加对应科目考试。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医学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解剖、组胚、生理、生化、免疫、病原微生物、病理、病理生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方面;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法医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考试限时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内容。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分数×50%。考生依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8月4日,考生可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时间为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公布的地址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和结婚证;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报考“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能证明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冬奥组委会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资格复审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因为无法第一时间接听电话而错失递补资格复审机会(因公开招聘整体时间节点非常紧张,出现递补资格复审名额时,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在8月8日晚上连夜电话下发通知,三次无人接听后将以短信告知,8月9日上午10:00前如考生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递补机会)。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30自行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设在辛集市区,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医学类岗位、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教育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岗位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教育专业(或医学专业、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21日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分组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告知方式确认规则参照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告知方式)。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医学类岗位设定最低6年服务年限,教育类和部分综合类岗位设定最低5年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等三个环节中出现空缺的,每个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与相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七)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及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发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公告由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辛集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7月5日
详情登录:
https://www.xinji.gov.cn/html/sy_zfgg/161158.html
河北金融学院2023年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5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金融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区域中心城市——保定市,是华北、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鲜明金融特色的与地方共建院校,是河北省优先发展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是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金融学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50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金融学院2023年博士招聘岗位及专业》(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科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根据学科发展及高层次人才需求,拟选聘一批优秀博士人才。
五、选聘范围
(一)具有毕业证、学位证的国内院校博士毕业生;
(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承认学历的国外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河北金融学院为本次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委托中国优秀人才网、博士人才网等网站进行寻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填写《河北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箱等接收报名简历,由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1.选聘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教态和形象、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程序:
①自我介绍
②应聘人员自主选择所应聘专业核心课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以内;
③答辩:回答专业评委提出的问题
2.面试评委由人才招聘小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监察审计处及用人部门组成。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3338054(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3338056(河北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8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2-3338054
电子邮箱:hbjrxyzp@126.com
附件1.河北金融学院2023年博士招聘岗位及专业
附件2.河北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详情登录:
https://www.hbfu.edu.cn/newsContent?id=8422&type=2
邢台市襄都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实现教育强区战略目标,全面提升我区教育发展水平,建设一支高层次人才队伍,为襄都教育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为区属中学选聘35名工作人员,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公告如下: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选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计划和条件
(一)选聘单位和计划
计划为邢台市第七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学、邢台市平安中学、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等4所学校选聘工作人员35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选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三)选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襄都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设置。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4.在报名及资格审查、证件审核阶段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持证上岗”,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3日,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rm.xtqdjyfw.com)和“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微信号:xtqdrs)对外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9:00-2023年7月14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9:00-2023年7月15日12:00。
证件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9:00-2023年7月15日17:00。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可在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rm.xtqdjyfw.com)报名。
3.报名要求:考生进入报名系统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资格初审: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证件审核。
5.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在报名网站上以线上方式进行。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用户中心”选择“上传证件审核材料”模块上传有关资料的扫描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2.毕业证及学位证(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需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先行提供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并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
5.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字。
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和上传材料,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报考机会。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证件审核合格后,进入测评考核。
(三)测评考核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超过5:1时,采取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的方式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员使用,不计入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报考比例未超过5: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讲课水平和专业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执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根据应聘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方式择优确定。
4.是否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情况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后另行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在体检与考察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公示
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人员,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通过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319-3285199(人社局)
0319-3605017(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0319-3231717
附件:邢台市襄都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详情登录:
http://rm.xtqdjyfw.com/index/view/index.html?id=190
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二)认同公司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司核心利益,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开拓创新意识,执行力强,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六)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四、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所报岗位要求的。
五、回避制度
招聘录用人员不得违反国有企业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1日17:00。
报名网址:石家庄国经人才服务网(https://www.sjzhrgroup.com/)
①进入网页点击“登录/注册”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并进行登录(初次使用本平台报名人员,请先进入“个人中心-我的信息”中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关附件)。
②点击“政企招聘”进入对应公告报名参加并选择报名岗位–点击“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带*号内容均为必填项,如不涉及则填写“无”)–点击“提交”完成报名。
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应聘者尽早报名。本次应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应聘者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应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标准: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交报名后,系统将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报名结果,应聘者可在“个人中心-我的报名”对应状态栏(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进行查看。待审核及审核通过状态下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者,可根据反馈原因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网上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17:00。
3.缴费方式
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可在“个人中心-我的报名-审核通过”点击“去缴费”进行扫码缴费。报名费100元/人。此费用为报名费,请认真核查信息,一经缴费,除不可抗力原因,一律不予退费。特别注意:提示“支付成功”并点击确认,方可视为完成报名。考生可在个人中心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7:00。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及打印方式将通过短信及邮箱发送,请考生实时关注。
2.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一套试卷,内容为《专业知识测验》,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成绩的通知
参加笔试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四)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环节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委托专业第三方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资料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具备进入面试环节资格。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可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通知单》将以邮件、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3.面试内容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符合岗位优先条件的优先。岗位要求中无优先条件的,笔试高者优先。如成绩仍然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依据考生所报岗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应聘者。
(六)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将以邮件或医院官方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站:石家庄国经人才服务网(https://www.sjzhrgroup.com/)。
(九)试用和录用
公示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依法依规办理录用手续。
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设定试用期限,试用合格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
决定录用:对经试用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组织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须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应聘者务必时刻关注网站信息、个人邮箱、手机短信等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错过笔试、面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石家庄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311-8696052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石家庄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详情登录:
https://www.sjzhrgroup.com/#/recruitDetail?id=100
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院人才培养和储备之需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
(四)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附件《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五)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开始至7月3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保障楼三楼人事科(程济路7号)。
3.联系电话:0318-2393662
手机:15531820668
(二)资格审查条件及考核通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2寸证件近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办法
(一)考核方式
1.对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已完成规培并取得规培证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及医院急需岗位人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岗位试用能力测评方式进行考核。(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原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1)结构化面试考核。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试用期人员,进行1个月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期。
(3)试用期满后,由试用科室进行岗位量化打分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呈报主管职能科室。由主管职能科室与试用科室根据试用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量后,将试用考核鉴定呈报医院。
2.其他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是在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算出。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并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资格复审、体检
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体检。出现资格复审、岗位适应能力测评、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依据此次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确定录取对象
资格复审、岗位适应能力测评、体检通过人员,医院在本单位官网上发布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我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7月5日
详情登录:
http://www.hsssy.cn/yydt/2426
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拟采取单位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市西北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63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现有16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与教学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授权专业,50个本科专业,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提出了“家国情怀+专业知识+信息技术+职业素养+国际视野”的“五维度”人才培养规格,建立多元联动协同育人模式,开设了“人工智能法学”“金融科技”“智慧工商管理”“数字财会”“数字经济”“智慧物流管理”等6个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面向未来,学校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才强校、创新驱动、开放办学”发展战略和“夯基础、强内涵、拓格局、上层次”工作思路,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贯彻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加快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1992年7月5日至2005年7月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经贸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www.heue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7月14日17时
电子邮箱:rscqz@126.com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报名表请务必使用“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名称+专业(比如:001+张三+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doc.)”的附件和邮件名称。报名者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将本人身份证、本硕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扫描成PDF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3.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告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试通知: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范围主要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育相关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笔试具体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学校不再以其他形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具体地点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学校不再以其他形式告知。
3.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经贸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和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euet.edu.cn/)通知公告栏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和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heue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5645(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655890(河北经贸大学纪委办)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4.考生提交证件等佐证材料样板
河北经贸大学
2023年7月5日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3/0705/13396.html
迁安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3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迁安市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63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迁安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7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配偶为迁安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迁安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迁安市的,视为具有迁安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9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9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9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指2022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服役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安置地在迁安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并于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安置地在迁安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4.报考卫健系统医学类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通过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技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的,须在录用后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三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技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合同期满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资格)须在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08:30至7月14日17:30
交费时间:2023年7月10日08:30至7月15日17:3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需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考生需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人民币。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7月15日17:00至7月17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qarsjgzk@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三)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大学生退役士兵”、“三支一扶人员”定向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见《迁安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将在“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另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笔试时间、地点等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登录“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查询。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笔试通过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将通过“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准考证;
2.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3年毕业的考生如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打印《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将通过“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另行发布,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
(一)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请关注“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选岗。报考镇人民政府所属岗位,具体工作岗位未明确的,由考生本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岗位须单位名称相同),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然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选岗、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人社部门:0315-7639201、7639202
卫健部门:0315-5357996。(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附件:
1.迁安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迁安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2023年7月6日
详情登录:
https://rsj.tangshan.gov.cn/ecdomain/framework/tsrsw/loilinendfaebbolkgphjjlbamloaief.jsp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