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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2023年公开招聘经济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尚义县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决定为我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计划招聘1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尚义县2023年公开招聘经济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含40周岁)(1982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设置表)(附件);

6.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9.计算年龄、户籍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1日;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四、报名方法及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根据网址进入报名系统,首次登录需根据提示进行注册,点击《报名流程介绍》进入页面认真阅读后,点击个人《个人信息填写/修改菜单》进入报名页面,完善个人信息、填选报考岗位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个人证件照(蓝底)、身份证照片、毕业证照片,进行信息确认(各种照片要清晰、规范且小于2000kb)。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上传图片不清楚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2.报名网址:http://60.8.120.74:40002

联系电话:0313-4333537。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零时—2023年10月25日17时。

4.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9日零时—2023年10月26日17时。

5.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在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报名期间务必请考生关注网站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以后,考生可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报名费缴纳(报名费缴纳采用微信缴纳,缴费时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备注个人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核对),未按规定时间段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用。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尚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和尚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知信息,按要求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地点时间。笔试地点时间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尚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ksy.gov.cn)公告公示栏和尚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尚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尚义县2023年公开招聘经济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5.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①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前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不足1:2的按实际人员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按要求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为准。进入面试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尚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ksy.gov.cn)公告公示栏和尚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审档

考核由尚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且只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尚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ksy.gov.cn)公告公示栏、尚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招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相关事宜

(一)考生必须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尚义县2023年公开招聘经济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详情登录

http://www.zjksy.gov.cn/single/124/20132.html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选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满足我中心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8名,各选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选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公告。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面试、体检通知等),将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6.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0月12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2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9.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10月13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每位考生。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2日09:00至10月1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选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PDF扫描件一起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名称为“专技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发送至邮箱tssyjc123@163.com。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资格复审于面试当天进行,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考生。

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交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

(二)面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我中心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此次选聘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面试、体检通知等)将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本招聘方案由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80390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

1.《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选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2.《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选聘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详情登录

https://rsj.tangshan.gov.cn/ecdomain/framework/tsrsw/loilinendfaebbolkgphjjlbamloaief.jsp

邯郸市邯山区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和乡镇卫生院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其中:党群系统事业单位4名,乡镇卫生院10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邯山区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和《邯山区2023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10月16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10月16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统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户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国外(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8.报考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考生不限户籍;

9.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10.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

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1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2.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五、统一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 年10月16日9:00至2023年10月20日17:30。

3.报名网址:http://exam.hdrcw.com/exam/948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17:30

《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10月20日17:30报名端口关闭,已报名的考生仍然可以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10月21日12: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后,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进入报名界面以后,考生可以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行在网上缴费,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邯郸市邯山区人社局(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58号5楼525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综合类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综合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医学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成绩。

2.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以邯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邯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邯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考生需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

2.居民户口簿(配偶符合户籍条件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地点见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

3.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4.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邯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并签定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准备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报考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考生因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招聘资格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因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招聘资格或其它原因被取消招聘资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邯山区人社局审核并报邯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聘用在医师助理岗位的,须在聘用后5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

(四)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附件:

邯山区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综合类)
邯山区2023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条件表(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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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dhs.gov.cn/xwdt/tzgg/202310/t20231009_1956793.html

威县2023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教师的公告

为解决我县教师紧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聘用教师11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招聘单位为威县教育局下属职业中学及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威县非编聘用教师110名。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11日-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1日-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威县2023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职业教育教师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符合岗位学科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并具有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在办理聘用前须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10月20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光明路9号)

联系电话:0319—6156936

0319—6156965。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威县2023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教师报名表》(表格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招聘报名。

(2)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信息不能证明是师范专业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县教育局、威县纪委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下午14:00至17:30。地点是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三比一。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贴和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考试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体检工作由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在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人选按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被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空岗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由威县教育局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并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职称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根据需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受聘教师合同期内要求调离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3)非编聘用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编制内教师标准执行,合同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和聘用。

特别提醒:

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24小时畅通。

考试成绩、通知安排、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并及时查看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期间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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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eixian.gov.cn/article/241/57833.html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招聘河北抚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开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共计5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技能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0日至2005年10月10日出生)。

6.户籍以2023年10月10日(含)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10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附件1《河北抚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10日—10月16日在抚宁政府网(http://www.chinafun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过程中各阶段通知、公示等消息均在该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现金缴纳)。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抚宁经济开发区209房间(迎宾路北段,火车站转盘西南侧)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及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河北抚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名表从抚宁政府网下载。

(3)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

4.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抚宁经济开发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查。

5.领取准考证:报名缴费及审核通过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笔试前到抚宁经济开发区209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在抚宁政府网公布。

领取《笔试准考证》需携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领《笔试准考证》另需携带代领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6.开考比例:此次公开招聘不限开考比例。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报名时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不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原件、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符合减免条件,审核通过可不缴纳报名考务费。

(三)笔试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考试时间共计150分钟,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两科总成绩×50%,最后总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在抚宁政府网公布。

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抚宁政府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入围面试的人员,于面试前到抚宁经济开发区209房间领取《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需携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领《面试准考证》另需携带代领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考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抚宁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

依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进入体检、考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考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按下列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1.学历(学位)较高者;2.面试成绩较高者;3.工作时间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抚宁政府网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人员,取消资格。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抚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抚宁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方式及有关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编制、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以及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各环节时间请关注抚宁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

3.在正式聘用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符合递补原则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5.此次招聘过程全程公开,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特别提示:招聘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咨询电话:0335—7129356

0335—7810298

详情登录

http://www.chinafuning.gov.cn/single/243/47398.html

来源丨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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