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你们好,今天小市来聊聊一篇关于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的意见简述的文章,网友们对这件事情都比较关注,那么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第一,要明确关工委组织的性质。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关厅〔2003〕1号〕指出“关工委是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在职同志参加的广泛团结热心教育的自愿者参与的、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机构;是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重要组织形式。
3、”《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辽委办发〔2007〕3号)规定,各级关工委“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关爱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委和政府培养教育下一代的重要参谋和得力助手”。
4、总之,关工委是在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领导下,以老同志为主体关心教育下一代的群众性工作机构。
文章到此就分享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