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事迹:莫言(生于1955年2月17日),笔名莫言,中国小说家和短篇小说作家。美国的唐纳德·莫里森美国新闻杂志《时代》称他为“所有中国作家中最著名、最常被禁止和广泛被盗版的作家之一”,吉姆·利奇称他为弗朗茨·卡夫卡或约瑟夫·海勒的中国答案。他因1987年的小说《红高粱家族》而为西方读者所熟知,其中的《红高粱》和《高粱酒卷》后来被改编成电影《红高粱》。2012年,莫言作为一名作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的作品“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和当代的魔幻现实主义”。励志小故事:莫言嗜好读书,小时候冒着家长惩罚的风险读书,甚至出力推磨换书看,推10圈磨才能获准看1页书。在访谈时,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董倩问:“您不能推1圈磨就看1页书吗?”莫言大声说:“我愿意人家不愿意啊!”莫言仍然记得读《青春之歌》的那一天,朋友只准他借书一天,不管看不看完,第二天必须还书。怎么办,他跑到一个草垛上躲了起来,放羊这个“本职”工作被放到了一边,羊儿饿的咩咩叫,他读得忘乎一切,气得母亲要打他。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莫言读遍了周边10多个村庄的书籍。一天之内读完了的《青春之歌》,他至今记忆清晰,还记得书中的一些段落。回想以前,已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先生感慨:“那些回忆都变成了我宝贵的资源。”漫长冬天,无以为乐,他就在村子里、炕头上听恐怖故事,听多了自己都乱寻思。恐怖故事方面,比如,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人在桥头走路,听到背后有人嘿嘿笑,可是回头又没有人。自己乱寻思方面,比如,一天晚上,莫言在自己的大门口,仿佛看到远处田野里有一个橘黄色的球,被两只狐狸抛来抛去。当然,还有很多土匪豪杰的故事。这些民间故事、传说,最后都成了莫言创作的素材。一位幼时伙伴说:“咱小时候听到的那点儿事儿,都上你的书里去了!”在与同行交流时,莫言曾骄傲地说:“你们在用眼睛看书时,我是在用耳朵阅读!”扩展资料:莫言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2000年3月,莫言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发表演讲《福克纳大叔,你好吗?》说:“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尤其让我明白了,一个作家,不但可以虚构人物,虚构故事,而且可以虚构地理。”正是受到福克纳的启示,莫言将“高密东北乡”写到了稿纸上,莫言表示:“我也下决心要写我的故乡那块像邮票那样大的地方。”于是从1985年《白狗秋千架》开始,莫言高举起了‘高密东北乡’的大旗,如同一个草莽英雄现世,创建了自己的文学王国。正如托马斯·哈代笔下的英格兰南部的“威塞克斯”地方,或加西亚·马尔克斯所描写的南美乡镇马孔多。通过对自己故乡的生活方式和一般生活状况的描写,传达了某种带普遍性的人性内容和人类生存状况,将一般的乡情描写转化为对人的“生存”的领悟和发现。这样就使得莫言的作品超越了一般“乡土文学”的狭隘性和局限性,而达到了人的普遍性存在的高度。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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