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聊聊关于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BCD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2、该法第31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3、根据该法第64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4、该法第68条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5、由此可知,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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