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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郯人。
2、他的父亲于公是县里的狱吏、郡决曹,决断狱案很是公平,犯法的人于公判决之后,他们都不怨恨。
3、郡中为他立生祠,号称于公祠。
4、 东海有个至孝的妇女,年轻守寡,没有孩子,赡养婆婆非常尽心,婆婆想让她改嫁,她始终不肯。
5、婆婆对邻居说:“这个孝妇待我非常好,她自己过得非常清苦,我觉得她无子守寡非常可怜。
6、我老了,不可以长期连累她耗费她的年华,该怎么办呢?”后来婆婆自缢而死,婆婆的女儿状告她于官府:“这个妇人杀了我母亲”。
7、狱吏逮捕了孝妇,孝妇的供辞不承认自己杀了婆婆。
8、狱吏验问考打,孝妇自我诬陷而伏法。
9、所有案卷呈报上去后,于公认为这个孝妇赡养婆婆十余年,以孝名闻远近,一定不会杀了她。
10、太守并不听从,于公争辩,但没有能够有什么结果,于是怀抱着他所有的东西,在府上痛哭,因此托疾辞去。
11、太守最终断定斩杀孝妇。
12、结果郡中枯旱三年。
13、新太守到任后,占卜其中的缘故,于公说:“孝妇不应当死,但前任太守一臆孤行强行断案,应该是大旱的根源吧?”于是太守杀牛亲自祭祀孝妇冢,并借此表障其墓,天立刻降大雨,这一年收成很好。
14、郡中因此更加敬重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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