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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法院愿意受理,正常情况下,外嫁女都能赢。
2、一般情况下,法院不愿受理的。
3、你说的问题,全国都有,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关键在于你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一般认为如果户籍还在原村,应当给予补偿,否则没有。
4、外嫁女即使与城镇居民结婚,如果户籍未曾迁移,那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未丧失,要求获得土地补偿费的诉请,一般能得到法院支持。
5、一、农村外嫁女:1.嫁外村或城镇且户口已经迁出的妇女;2.嫁外村或城镇但不迁出户口的妇女;3.迁回原籍的离婚、丧偶妇女;4.未迁回原籍的离婚、丧偶妇女。
6、二、土地补偿费《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7、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8、三、外嫁女权益被忽视的原因缺乏统一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标准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
9、《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
11、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12、扩展资料:征地补偿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13、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14、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15、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16、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17、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18、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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