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聊聊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最新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最新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12月6日 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2月7日 财政部令第68号)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5、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6、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7、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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