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聊聊关于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根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一、建设原则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2、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3、二、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4、(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5、(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6、(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7、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8、(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9、(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10、(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11、扩展资料:微型消防站值班要求:一、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二、消防站工作人员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消防站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12、三、消防站工作人员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班不得少于3人,一名带班领导,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13、四、消防站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14、五、消防站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的人员代替值班。
15、参考资料来源: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医护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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