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检察院首次公布在校大学生犯罪调查——— 海淀检察院首次公布的一项在校大学生犯罪调查表明:从2005年至2006年,该院受理审查批捕的在校大学生(包括统招、民办、自考、成教等)犯罪总计85件,114人。其中盗窃犯罪占到50%以上,其他涉及罪名还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男性学生和外地学生犯罪比例,双双占到此次公布的在校大学生犯罪的80%以上。 分析显示,占案件总数50%以上的盗窃案件,主要发生在教学楼的自习室、图书馆、宿舍等学生主要活动区。而位居第二的故意伤害案,则多由各种细小的纠纷诱发引起,如:口角纠纷、债务纠纷、赔偿纠纷、交友纠纷等。寻衅滋事案件,多由于酒后失控造成。 检察官通过对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认为:在校大学生自身特点是造成大学生犯罪的内因。具体为,大学生身上极强的表现欲及对他人认同感的需求导致部分大学生过分虚荣,为满足虚荣心走上犯罪道路。其次过强竞争意识演化出在校大学生不良的攀比心理。这种攀比多不在学习领域,而是在物质享受方面。而自控力不强导致纠纷难以合理解决,且极易产生报复心理,同时容易发生酒后失控现象,是造成大学生中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检察官还认为,学校教育的偏颇是导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外部原因之一。据介绍,随着高校不断扩招,高校学生人数日益增多,学生素质良莠不齐。面对这种状况,一些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以及学生管理方面不仅没有对自身提出更高要求,反而在某些方面出现某种程度上的偏颇。不少高校存在重知识输入,轻素质培养的问题。 此外,不少高校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将法律教育作为一门课程来对待,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流于形式,仅对学生进行知识性考查,不注重对学生的法律理念的培养。在大学生犯罪案件中,不止一起是在读法律专业的同学,却因为触犯法律而受到刑事处罚。而高校学生管理有疏漏,是造成大学生在校作案的客观原因之一。
大学生犯罪率数据2019
海淀检察院首次公布在校大学生犯罪调查——— 海淀检察院首次公布的一项在校大学生犯罪调查表明:从2005年至2006年,该院受理审查批捕的在校大学生(包括统招、民办、自考、成教等)犯罪总计85件,114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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