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L1签证介绍:
美国高管移民,即美国EB1-C职业移民,允许跨国公司将其美国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遣到美国的分公司(或总部)继续其高级管理工作。
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美国以外的外国公司有公认的跨国合作关系。从国外派驻美国的高级管理人员是这类签证的申请人。提交EB1-C申请前,美国企业必须全面运营一年以上;如果不满一年,从海外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申请L1签证进入美国。
L1签证是跨国公司经理的签证,是发给中国公司派到美国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员工的。申请人必须在美国担任管理职位或具有专业知识,并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内至少连续为同一雇主或公司工作一年。
L1签证分为L1-A和L1-B签证。前者发给在美分支机构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居留期限最长可达7年。后者是发给其专业人士的,在美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L1-A持有人和他们的直系家庭成员,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这些申请人可以依法陪同他们。L1-A签证持有者在L1-A签证持有者在美国成功建立并运营满一年后,可以通过EB1-C专业移民通道申请永久居留身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被批准后,他的随行家庭成员也可以获得绿卡。申请人家庭可以在美国工作,其子女在美国享受免费教育及相关福利。
二。美国L1签证转绿卡的条件如下:
1.美国分公司10-15名员工;
2.美国公司年营业额100万美元以上,有正常纳税记录;
3.美国分公司的办公室是真实存在的。
大部分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申请人,申请L1绿卡转学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还需要其他资料来证明这家公司从分公司成立到申请绿卡过户一直在经营,比如公司员工信息、商业交易合同、银行对账单等。
三。L1签证转绿卡流程:
1.填写评估表,评估申请人L1签证申请的可行性;
2.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支付首付款;
3.按要求提供移民局要求的相关资料;
4.整理信息并提交给移民局;
5.收到移民局1797号文件的批准通知;
6.对主申请人进行预约、填表、准备材料、提供培训指导;
7.公司正常运营一年后,延期并成功向移民局递交了EB1-C申请。
8、6-8个月成功拿到移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