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
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申请绿卡没有名额,不需要排期;立即申请,立即批准。
如果申请受益人在美国,只需要一步:提交I-485与I-130、G-325A同时申请绿卡;如果受益人不在美国,应先提交I-130,经批准后再转到当地领事馆。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
配偶:递交I-130后,除了直接申请I-485调整为绿卡状态外,还可以递交L-129F申请配偶签证。
如果您在批准日期之前结婚不到两年,并获得临时绿卡,您必须在到期日之前的90天内提交I-751以转换为正式绿卡。
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申请的孩子必须年满21岁,所以如果想去美国生孩子,以公民身份申请绿卡,还要等21年。
21岁以下未婚子女,即使未出生。
2.永久性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配偶:属于第二类家庭移民,优先考虑,F2A。根据目前的时间表,在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大约需要2年时间。公民的配偶和未婚妻可以申请K3/K1签证,而绿卡配偶没有专门的签证,所以要么只能依靠其他方式(B1。或者必须在美国境外等待。
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属于F2A,就像配偶一样。
1岁以上的未婚儿童属于第二B类优先,即F2B。按照现在的进度,大概需要六年半的时间。
永久居民的其他亲属,如父母、已婚子女、兄弟姐妹等。,不能叫他们的亲戚移居国外。在I-485获批前结婚的未婚子女将失去亲属移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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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类型的移民
1)为移民抽签
美国政府希望移民保持多样性。如果申请人出生的国家移民率低(过去5年移民美国的人数不到5万),可以参加。每年总共有5万个名额。中国大陆有大量的移民,所以在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无论国籍)不符合条件。
2)K签证
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可以申请K-1签证,其18岁以下的子女可以申请K-2签证。K-1/K-2是非移民签证,但允许双重倾向。K-1入境后,必须在90天内与美国配偶结婚,然后才能调整身份。
3)生命法案签证
合法移民和家庭平等法案允许一些本来不能申请绿卡的外国人,包括非法入境者,调整他们在美国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