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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网站怎么打开(跳转国外ip的软件)

经常上网的朋友肯定听说过这样一个词:“爬梯子”。特别是当一些热播电影上映时、或者某些热门游戏上架时,总能在各种社交平台中见到这样的暗语:朋友,能否借个梯子?有部新电影上映了,我去找找资源。

经常上网的朋友肯定听说过这样一个词:“爬梯子”。特别是当一些热播电影上映时、或者某些热门游戏上架时,总能在各种社交平台中见到这样的暗语:朋友,能否借个梯子?有部新电影上映了,我去找找资源。

什么是“爬梯子”?其实就是俗称的“翻墙”软件,可以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

说白了就是用非法软件浏览一些境外网站,因为这些网站在国内网络上无法打开,只能通过境外网络打开。翻墙软件就是利用技术手段改变IP地址,创建一个模拟海外的假IP,实现外网正常浏览。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通常会在网上浏览一些新闻和视频来获取一些信息。正常上网没有问题。毕竟我们现在生活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中,哪里都离不开互联网。

然而,有一些人就是不想满足于上网。他们总是喜欢挑战社会的底线,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知道自己在家浏览不了海外网站,只好自学技术去尝试。

比如前段时间,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发布了翻墙浏览境外网站的通告。本案中,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不法分子陈某购买该软件并下载到手机上后,利用该软件建立非法国际联网渠道,并长期用于浏览境外。

随后,公安机关对陈某的这种行为给予了警告和处罚。

看到这个案例,可能有人会有疑问:这些不雅网站是我自己在家看的,我没有传播。本人全程观看,并未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伤害。怎么会违法呢?

今天针对这个疑惑,我们就简单的和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看看违法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还是跟大家科普下:单纯的独自浏览,是否违法?

我们都知道,在法律上,传播或视频肯定是违法的,严重者会面临拘留和罚款。

那么,单纯在家自己浏览违法吗?

回答: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以案说法:案例一

近日,四川某地两名网民在某浏览大量图片并留言,被当地警方抓获。

据当地警方介绍,他们接到了省公安厅网监部门转发的一条线索。在本市,两个互联网账号登录浙江某,查阅、浏览大量照片,并在网站上留言。

于是市警方在电信等单位的配合下,调查了300多条相关案件线索,终于摸清了这两个互联网账号的用户详情,拿到了相关证据。随后,他们抓获了两名违法嫌疑人,韩和钟,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从这个案例来看,很多人可能不理解,在家里看这种不雅视频或图片,完全是个人行为,只要不转发,不妨碍他人就行。为什么违法?

1.之所以违法,是因为本来就是违法的,我们对浏览的合法性持否定态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的内容是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所以浏览这个网站的行为自然不能被法律认可。

2.虽然没有给公众带来伤害,但是违反了个人道德,中国公安部也确实有禁止访问的命令。所以不应该提倡这种行为,而且如果提倡这种行为,未成年人也会跟风,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

3.根据中国公安部33号令第五条第六款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互联网宣传、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封建迷信、、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半年内停止联网整改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自学“翻墙技术”去浏览境外,是否违法呢?

文章向我们提到,在我国,个人是不允许随意使用爬墙软件的,浏览也是被禁止的。那么可能有人会说:既然国内禁止购买爬墙软件,禁止浏览,那我就不能自学爬墙,在外网上看吗?

这种行为违法吗?我们先来看另一个案例。

以案说法:案例二

去年9月,江门蓬江公安分局推进的“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网警大队出动80余名警力,摧毁了一个来自河北、安徽、四川、浙江、广东等14个省市的境外翻墙贩卖、浏览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其中17人为女性。

经警方调查,该团伙已有140人购买了VPN爬壁软件,查获色情视频4000余部,总容量5TB以上。

该犯罪团队架设多台境外服务器,私自销售翻墙软件,提供运维服务,发展下线代理7家,通过微信群、QQ群、网盘推广发展下线团队,从而销售色情视频。该案涉案女性人数众多,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这些犯罪嫌疑人分别因提供侵入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和工具罪、传播物品牟利罪被刑事拘留。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知道什么?

2017年,重庆市公安局发布了《重庆市公安局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该指引明确提出,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和有害数据,初次违法,未实际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给予警告。个人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一万五千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至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在外网帮助“翻墙”赚钱,最高罚一万五。

对于那些经常从事外贸业务或者需要查阅一些国外文献资料,经常需要和国外的亲朋好友进行社交的人来说,翻墙软件对他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没有VPN,很多国外的网站在国内都无法正常访问,比如我们所知道的谷歌、脸书、推特这样的社交网络。

虽然每个人对VPN都有需求,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接入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对违反本规定者,公安机关可给予警告,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国家之所以对这一块严加看管,是因为一旦允许翻墙,很容易通过翻墙传播一些国家机密,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一些不利的行为。其次,国外网站良莠不齐,很多海外网站充斥着色情、血腥、暴力、恐怖的元素。如果人们长期访问这些网站,肯定会给社会和谐带来一定的危害。

所以自学技术浏览违法的原因有两个:

1.翻墙软件。

2.。

所以在国内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爬墙软件是违法的,在国外浏览更是违法。

我国有没有合法的VPN呢?

在我国,有一种合法的“爬壁软件”。

目前只有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申请(电信、联通、移动)并申请境外服务器对接服务,申请的VPN才是合法的,可以正常使用。

但是这个合法的VPN个人不能申请,只有企业可以申请,也需要提供相关资质。

企业如何申请“翻墙软件”?

一是需要满足VPN的资质申请条件。

1.运营商是一家合法成立的公司。

2.截至目前,全网业务最低注册金额1000万元,省网业务100万元。

3.有信誉或能力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

4.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5.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原件。

2.法人股东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公司的企业,法人股东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公司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三名员工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三个员工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结语。

可见申请合法的爬墙软件并不容易。在网上很多小网站或者一些电商平台销售爬墙软件是违法的。很多商家在宣传的时候都打着自己资质的幌子。其实这些软件都是商家非法收购的,他们只是为了牟取暴利才显示其合法性。

目前我们国家严厉打击个人使用翻墙软件,我们平时上网时的一言一行也会被网警查。希望大家知法守法,不要明知故犯,挑战法律底线。

最后,郑重提醒大家,网络不是违法的地方。千万不要轻易“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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