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家派出的留学生在派出后违反合同,学人基金委将采取一系列的处罚措施。为此,Knowledgeman.com整理了相关资料,提醒留学生遵守协议,避免违约。
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在《州政府留学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违约及处罚的相关条款:
留学生违反已签订的留学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违约事实、情节和后果,有权采取暂停奖学金、终止国家资助留学资格、要求留学生限期回国等措施,并按照罚相当的原则要求留学生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或违约金。
留学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赔偿相关费用。
留学人员接受奖学金委员会安排的受援国政府或相关机构的奖学金资助的,经核实后,奖学金委员会有权通知受援国政府或相关机构停止资助。
严重违约条款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约。
1.从事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的行为。
2.犯了罪。
3.在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和履行协议期间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的。
4.在未完成协议规定的义务前,擅自办理他国移民签证,或在国外长期停留(3个月以上),或变更国籍。
5.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学业。
6.擅自改变批准的出国留学身份、国家和单位,或者擅自跨学科变更出国留学专业,情节严重的。
7.严重违反出国留学单位规定或违反公序良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8.擅自修改协议内容,或擅自单方面终止协议。
9.未满回国服务期的。
10.其他违反协议,严重干扰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资助和管理秩序的。
惩罚
华侨奖学金委员会有权终止协议,留学生应向华侨奖学金委员会支付赔偿金和违约金,驻外使领馆不再为其提供往返机票。其中,最高赔偿金为国家奖学基金资助的全部费用,最高违约金为国家奖学基金资助的全部费用的30%。
其他术语
1.留学生及其担保人未按时支付违约金,或支付金额不足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依法追究留学生及其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2.留学生违反本协议并按奖学金委员会要求及时改正的,奖学金委员会可酌情减轻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