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600名左右。
目前《招生专业目录》所列计划数为拟招生数,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实际下达的计划数、拒录取情况、统考合格学生情况等进行调整。
第三,接受学生的升免试
推荐免试生是指在本科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我校复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
在我们学校,被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生将被接受和免除。录取名额根据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不超过各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50%。招收和免试人数以最终招生系统确认的人数为准。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免试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免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参加复试。逾期未执行的学生将不再具有免试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学生,当年不得报名参加考研,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2.免试报考我校的学生必须符合所在专业的接收条件,按时参加我校接收单位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由我校公示后报教育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备案。免试资格的审核确认、申请、录取和备案必须通过“全国免试服务系统”进行。
3.国家双一流高校、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励、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升免试生、我校优秀毕业生优先报考我校,录取后在奖学金评定、研究方向选择、国际交流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注册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届时可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人员,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及以上(毕业后至当年录取前,下同),以及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的,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与其专业相关的论文,同等学力者须在初审合格后复试两门主要本科课程。
(4)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研究生申请前必须征得其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符合报考研究生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学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高职)的毕业生、学生和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其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本人应提供本人《批准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或被录取。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动词 (verb的缩写)报名时间和方式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2021年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全部实行网上申请。
2.在线咨询时间:2020年9月19日-23日。
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 00-22: 00(报名信息逾期不再更新)。
预报时间: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 00-22: 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站: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进行报名。考生可以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公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再逾期报告,也不再修改注册信息。
报名期间,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将进行网上查询,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未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于11月底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报名点进行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
5.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自己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对、作弊行为的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选择填报志愿。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免试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网上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发。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当地报考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在线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原则上选择其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
(3)录取当年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自考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提供学生证,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4)同等学力申请人应根据我校要求提供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两篇论文(期刊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请各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再修改,因考生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7)在津工作的非天津户籍考生,确认时须提供本市居住证。
确认时间、流程和具体所需材料。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发布的网报公告。
3.考生资格考试
根据我校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凭本人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在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不及物动词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步测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27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综合能力联考。
12月26日下午外语
12月27日上午,商务1班
12月27日下午,商务二班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公告。
2.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2月(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复试
它是考研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详情见后面公布的复试办法。学生需要参加笔试进行调整。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需加试两门专业本科课程,为笔试。
在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验证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如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实。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录取。
七。身体检查
考生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2003]3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的规定执行。
八。调整
1.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类别内。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相同。
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是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单位内部调剂考生)的唯一平台。调剂制度未通过的考生,成绩无效。通过我校“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学生的缺额信息和调剂需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评价
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实际表现。我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达、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录,认真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情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候选人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候选人所在单位发函询问人事档案和其实际表现,全面审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电中考生的实际表现材料应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部门盖章。
X.准许进入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执行,各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录取前应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其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此,如果考生不能复试或被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予修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本科考生。录取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XI。信息披露
凡在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和公开的招生信息,必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提前在我单位网站公示。
十二。学制、学费和奖学金政策
各专业学制详见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都是定额拨款,国家计划内的研究生都要交学费。收费标准为学历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其中新闻传播学专业13000元/年,金融与国际商务专业18000元/年)。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王奖学金、卡西欧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助”(科研辅助、教学辅助、管理辅助、助理辅导员)等多元奖学金政策体系,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待遇水平。
如有上述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十三。非法处理
对考研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十四。咨询方法: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路117号外交学院二楼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00204电话:022-23280352传真:022-23282281
部门: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办
地址:天津外国语大学http://grad.tjfsu.edu.cn/,研究生院
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官方账号: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