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获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非沪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附件《2022年非沪籍毕业生在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分级办法》明确,上海市各类科研院所和高校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非沪籍毕业生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可以落户。这意味着,今年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以直接落户。
上述附件提出,上海市各类科研院所和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上海市户籍办法》规定的非上海市应届毕业生进入上海就业的基本条件的,可以落户。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上海市户籍办法》规定的非上海市应届毕业生进入上海就业当年基本条件的,可以落户。
用人单位是非沪籍毕业生在沪求职的申请主体。根据办法,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在上海市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2021年5月31日前在上海市注册的,直接聘用非上海市毕业生的,可以为被聘用人员申请上海市户籍。
来自:新华社
来源: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