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考试院编制了《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其中明确指出,今年六类高考考生可享受额外照顾,最高加分20分。
国家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
国家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有:
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省省籍考生增加10分;
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
烈士子女增加20分;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增加20分。
河北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
河北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为:
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将增加10分。加分范围仅适用于河北省内高校招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参加高考不再享受加分。
多个条件同时满足怎么办?
同时,对于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投档时,国家最高加分适用于省外高校,国家最高加分适用于省内高校,省最高加分适用于省内高校。
是否按照高校规定考虑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分数在河北省录取。录取时是否考虑加分,按高校相关规定执行。由于部分高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加分优惠政策,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可能因实际文化成绩较低而被高校辞退。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规定或咨询院校。
这些候选人有优先录取权。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享受优先录取:
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的军人的子女,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国家划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海岛工作20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划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殊海岛工作10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飞行或者停飞不满1年或者达到空最高飞行年限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在海军舰艇工作20年以上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以及在航天、涉核岗位工作满1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并符合相关高校备案条件的,应优先录取。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校,在提档范围内优先录取。
此外,退出现役的军队和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报考院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至四级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公安民警的子女报考高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消防员及其子先录取,按军人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根据共青团青年志愿者联合激励制度,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者,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报道|河北日报记者桑珊、马里】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